沈阳大学录取规则
沈阳大学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普通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
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按“专门化”填报志愿。
体育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
其他省份: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我校各个艺术类专业对外语语种和外语小分没有限制。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各省文件精神,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其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文史类(或历史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或物理科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其他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体育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4)艺术类: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成绩,在达到所属省份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办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其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或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按专业成绩),若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再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专业,不设定分数级差。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721597、62268563、62268564
网 址:https://syuzsjy.syu.edu.cn
7.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辽宁省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按统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辽宁省按“专门化”成绩投档,综合成绩即“专门化”成绩(非高考改革省份招收文史类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专业成绩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高考改革省份,绘画、中国画专业招收文史类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