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广西安全职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 14611
第七条 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上河路9号
第八条 学院概况: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17年3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共建,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举办、建设和管理,自治区教育厅业务指导,是全国第三所安全类高职学院。从2016年4月开工建设到2017年9月开门办学,学院仅用一年半时间完成征地、机构设立和一期工程建设,创造了南宁教育园区第一个入园、第一个签订协议、第一个开工建设等“五个第一”,创造了广西高校建设的最快速度,成为南宁教育园区乃至全区高职院校学习的榜样和追赶的目标。
学院地处南宁教育园区,交通便利,风景优美。校园占地面积106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规划总投资9.68亿元,目前已建成教学、运动、实训、住宿、行政等五个功能区。现有在校生11700多人,年培训应急安全管理人员10000人次。
学院明确“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的办学定位,以“服务应急管理,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办学宗旨,秉承“惜时笃学,厚德重行”的校训,致力于建设成为国内同类院校中先进的、具有显著区位优势和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坚持立德树人,以培养适应应急管理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根本任务,突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院设立安全工程系、电子与信息安全系、建筑与测绘安全系、机械与电气工程系、公共基础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6个系部,14个党政管理机构,3个教学教辅机构。现有教师395名,其中,教授职称4人,副高级职称48人,“双师型”教师52名,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达60人,具有境外留学经历教师10人。聘请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济大学、华北科技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广西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财经学院等在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望的区内外大学24名专家、教授担任学院客座教授和学科带头人。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培训、职教发达地区骨干教师培训、德国创新项目教学法专题培训、信息化教学媒体制作专项培训、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等提升能力活动。学院开设有安全技术与管理、建筑消防技术、应急救援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食品质量与安全等24个(含增设专业方向)涵盖安全特色专业,对建筑消防技术和应急救援技术两个专业共846名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并于2020年6月16日成立志愿消防救援队,参与武鸣城区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广受市民好评。
学院已建成非煤矿山、矿井火灾、VR虚拟仿真实训室、工程测量、财会等34个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为学生实践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正在积极申报加挂“广西应急管理学院”牌子,纳入“应急安全智慧学习工场”试点,开设“应急安全智慧学习工场”,进一步激发学院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促进学院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学术科研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产业领域有机衔接。
学院坚持走省部共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之路,积极筹备广西应急管理学院,推进中国-东盟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中国-东盟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中国-东盟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和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学院建设。突出应急、安全技术与管理人才的培养培训,以应急救援和消防工程技术专业为龙头,志愿消防救援队为抓手,将在安全类专业全面推行准军事化管理,全力打造应急、安全特色品牌。
学院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建联合创新中心,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建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与广西建工集团、信发集团、广西投资集团、中建八局、广西交投集团等区内外20多家大中型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搭建产教融合平台,采取订单、定向等方式培养人才,学生毕业有稳定的就业保障。
学院建设稳步推进,专业建设特色显著,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师资队伍不断壮大,继续教育培训成效突显,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正朝“三年打基础、五年上台阶、八年创双高”的发展目标奋力迈进。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广西教育厅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领导、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关于招生改革的调研,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设在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6409799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二、录取体检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因所学专业工作性质所限,我院应急救援技术专业、建筑消防技术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专业、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及智能机电技术专业不录取色盲考生。我院建筑消防技术、应急救援技术两个专业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且录取考生中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6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55米。
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高职高专普通批按平行志愿投档。所有批次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计划未满可按我区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二)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学生未向学校请假,超过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及学历证书:
住宿费:1200元 / 年•人;教材费按实际支出结算。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收费标准 元/年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420901 | 3 | 7500 |
安全技术与管理(轨道交通安全方向) | 420901 | 3 | 7500 |
应急救援技术 | 420905 | 3 | 7500 |
建筑消防技术 | 440406 | 3 | 7500 |
环境监测技术 | 420801 | 3 | 7500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490102 | 3 | 7500 |
安全智能监测技术 | 420904 | 3 | 7500 |
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1 | 3 | 7500 |
工程测量技术 | 420301 | 3 | 7500 |
工程造价 | 440501 | 3 | 7500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420304 | 3 | 7500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60609 | 3 | 7500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510207 | 3 | 7000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大数据安全方向) | 510207 | 3 | 7000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3 | 6500 |
电子商务 | 530701 | 3 | 7500 |
软件技术 | 510203 | 3 | 75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3 | 75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应用方向) | 460301 | 3 | 75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3 | 75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商务车方向) | 500211 | 3 | 7500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440404 | 3 | 750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306 | 3 | 7500 |
智能机电技术 | 460302 | 3 | 7500 |
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统一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在学生所在县(市、区)资助办公室申请,贷款额度原则上每年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8000元。高职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可贷3年),总额不超过24000元。
二、政策性奖学金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广西区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 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以及资助金额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分两档进行资助:一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特困生);二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
国家助学金必须是经所在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由学生入学报到获得正式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参加评选。每年申请评选一次。
第十五条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行阳光录取工程,录取全程有纪检监察监督,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6409008、6409007 、6400932、6400933。
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上河路9号。
邮编:530100
电子邮箱:gx_azy@163.com。
学院网址:https://www.gxaqzy.cn/。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考生的纸介质中学学籍档案,由考生入学时自行带到学校。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