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2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全国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我校不设置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 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130402 | 绘画 | 四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2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录取办法
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我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于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
我校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1)院校录取原则
对于有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该省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顺次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当地招办投档原则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依照当地招办投档原则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