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春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2年长春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全国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我校2022年表演(校企合作)、书法学专业在吉林省设立艺术类专业校考(只允许吉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考生在吉林省考点参加考试)。书法学专业在其他省份承认招生省份书法学统考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 (动漫设计与制作)(校企合作)专业承认招生省份组织的对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具体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除在吉林省组织校考的表演(校企合作) 、书法学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在吉林省校考专业拟投放计划如下(最终招生计划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表演(校企合作):150人;
    书法学:5人。
    录取原则
    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表演(校企合作)、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投档进线后,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以及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同时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以语文、外语、数学、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