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2872
    

    三、校址
    

    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68号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专科(高职)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服装设计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业修满符合条件者,同时可获得佛罗伦萨自由美术学院服装设计专业结业证书、佛罗伦萨自由美术学院服装设计专业学分互认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计划申报、招生录取、过程管理等日常事务。
    (三)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面向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福建省、山西省、贵州省、四川省、广东省、云南省、湖南省、河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省(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
    (三)学校根据有关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录取方法与要求,确定录取投档比例,并视报考学校的上线生源情况,可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实现新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按其新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四)学校对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若出现考生实考总分相同,优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和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单科顺序排列为:语文、数学、外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工科类6600元/人·年(部分工科类7500元/人·年),其他类6000元/人·年、6900元/人·年,医学类6600元/人·年,农林类6300元/人·年,艺术类90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000元/人·年;实行按学年缴费。
    (二)按照国家政策,对录取在学校园艺技术专业且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免收学费,非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学费按照6300元/人·年收取。
    

    住宿费标准
    

    4人间1600元/人·年,6人间1200元/人·年,实行按学年缴费。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
    

    十五、其他须知
    

    (一)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学校。
    (二)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按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入学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