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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21年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 ||||||||||||||||||||||||||||||||||||||||||||||||||||||||||||||||||||||||||||||||||||||||||||||||||||||||||||||||||||||||||||||||||
内容 | ![]() 2021年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2953)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简章及考试大纲 一、学校简介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始建于1949年,前身是被誉为“广东邮电黄埔军校”的广东省邮电学校。200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广东省内唯一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通信类高职院校。学校现有2个校区,校本部地处广州天河高校文化区,江门校区位于江门市蓬江区人才岛。学校入选首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首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育人成效50强、全国高职高专职场竞争力100强;是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东省示范职业教育集团牵头院校、广州市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二、招生对象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对象为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人员; 2.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我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考生必须具有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 4.现代学徒制考生在办理录取手续前必须已和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况者不能报考: 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2021年在广东省或其他省(市、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参加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相关考生报考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采用学校自主招生方式,重点开展“1个计划”和“1个试点”,即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现代学徒制试点。 (一)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 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人员开展的“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
(二)现代学徒制试点 面向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五、培养方式 1.教学地点:校本部、企业、校外教学点。日常教学管理由教学点负责。 2.教学形式:实行工学交替、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等弹性学习形式。 3.学籍管理:由学校统一管理。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点,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六、毕业证书 学生修完我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报考流程 (一)报名及志愿填报 1.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完成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志愿填报以及报考资格审核、复核。 2.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 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30日10:00。 3.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二)上传证明材料 1.广东省户籍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2.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上传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上传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3.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须上传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电子版。参保证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4.现代学徒制考生。满足上述1、2、3条件之一的现代学徒制考生还须上传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或在录取前向我校提供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退役军人考生。满足上述1、3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考生还须上传本人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原件电子版。 已参加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考生报名号的考生无需再提供户籍和高中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三)考生类型确认 1.退役军人指符合相关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 2.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和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的下岗待岗职工; 3.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 4.高素质农民指长期稳定以农业及关联产业为主要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水平,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主要劳动收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以上四类人员的考生身份,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四)院校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实行网上审核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信息以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如有需要,考生须线下提供补充证明材料。由于考生未正确填报联系方式,我校无法联系考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我校组织开展。我校须根据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户籍信息、学历信息、退役军人考生的退役证明材料、外省户籍在粤务工人员参保情况及与本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核。现代学徒制试点报考考生资格由我校会同试点合作企业联合审定,且只能录取试点合作企业在岗职工。 我校在审定考生报考资格时指定专人按流程进行审核及复核,在系统中将报考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通过”,考生一经报考院校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并在个人承诺书上签字后交给我校,我校根据最终的审核情况填写报考资格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后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对于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的考生,我校在网上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考生不得再修改院校专业志愿。 (五)报考流程图 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考生报考流程图 ![]() 八、招生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0日上午10:00-12:00 (二)考试形式 所有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命题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测试。 (三)考试内容 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两方面内容合卷进行测试,文化素质内容占比40%,职业技能内能占比60%,试卷满分值合计100分。 题型及分值: ![]() (四)考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广州考点:除深圳地区外,其他地区考生集中在校本部参加考试(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1号) 深圳考点:深圳地区考生在深圳参加考试 (五)考试费用 免费。 (六)防疫要求 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前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如政府有新防疫要求,学校将另行通知。 (七)其他说明 招生考试当天须核对考生报考证明材料的原件,考生须提交已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见附件)。 九、录取时间及录取原则 1.录取时间:2021年10月18日-25日,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2.录取原则: (1)录取时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各专业报考考生类别单独划定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2)按照各专业报考考生类别从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3)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 (4)经学校招生录取委员会审核的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并报省招生办审核及录取备案。 十、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新生注册和复查 1.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10月底,由我校统一发放。 2.经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缴交学费。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严格核查新生报到所持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明、退役证等材料是否同考生录取名册、电子档案一致;同时采用网上核查、与颁证单位确认等多种方式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学历文凭、户口资料、劳动合同等各项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我校按规定取消录取考生入学资格后产生的空额计划不进行补录。 十一、入学时间 具体时间见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十二、日程安排
十三、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詹晓 监督电话:020-83969100-8200 传真:020-38252682 电子邮箱:zhanxiao.gupt.gd@chinaccs.cn 十四、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8253289,020-83969100-5305、020-38253329 QQ群:社会人员学历提升:521782033 现代学徒制:56711521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1号 请点击链接查看附件及大纲: https://www.gupt.edu.cn/?DayEdu/Admissions/Admissions_C/Admissions_C1/36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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