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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23年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 ||||||||||||||||||||||||||||||||||||||||||||||||||||||||||||||||||||||||||||||||||||||||||||||||||||||||||||||||||||||||
内容 |
中职类 院校代号:5794 院校名称: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 计划数:950
录取规则: (一)划线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规则 1.在总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在各类单列计划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自由考生中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调剂考生成绩必须达到被调剂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2.若出现参考人数与招生专业计划不平衡时,学院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各专业计划。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3.若在各专业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考生,则依次按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人、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定于2023年4月1日~4月5日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放弃本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公示期内到学校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我校录取意见。 5.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在已参加本年度单独招生考试且成绩在相关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学校根据计划缺额情况,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和录取名单。 6.录取过程中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7.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8.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未参加文化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9.通过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免试政策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如果录取就不再参加免试录取流程,未被录取且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将进行免试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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