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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21年扬州市职业大学高职扩招招生章程(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 | ||||||||||||||||||||||||||||||||||||
内容 |
四、报考条件 1.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2.学前教育专业限江苏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在职教师(截止到 2021年 6月30 日)。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生报名与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8日-24日(每天8:00-20:00),报名网址为https://sz.jseea.cn,使用本人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在报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自主选择一所院校报名,并且选择该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前须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须符合省有关规定方可报名。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31日(每天8:30-17:00),地点为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学校生活区21号楼二楼就业大厅)。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需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领取准考证。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在报名后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中阶段学历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江苏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及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省外户籍江苏务工考生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复印件。 (4)退役士兵考生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提供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 (5)学前教育考生须提供当地教育局同意报考的相关手续。 所有考生本人必须亲自进行现场确认,严禁他人以任何形式代为确认,确认时要逐一核对本人真实信息与网上填写信息的一致性,如有不一致应在现场确认时及时更正。 六、考试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形式:由学校统一组织“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 如不受疫情影响,将采取线下组织方式;如受疫情影响,考试组织形式采用线上面试,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包括公民基本思想道德修养、自主学习能力、语言沟通与表达能力、社会责任感与服务意识和职业基本技能等。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 考试地点:线下考试地点为扬州市职业大学文昌校区。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也可在校外设立分考场。 七、录取规则 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分类,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分数线后,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服从专业调剂且尚未确定专业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有缺额的专业中。 12月15前公布录取名单,并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授课形式、教学总课时和学籍管理 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教学总课时不低于2500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考生按照入学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九、收费标准 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标准执行。 十、奖助政策 考生入学后,可享受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及特困生学费减免等政策。 退役一年以上入学的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按财政部等5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有关规定执行。退役一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学费补贴按省有关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十一、体检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安排在12月10日前,体检标准和收费按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相关要求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jy.yzpc.edu.cn/ 招生官微:扬职大招办(yzdzb) 招生QQ群:640302921 招生录取电话:0514-87697000 招生录取传真:0514-87697010 各专业咨询电话: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 15952759993(强老师) 学前教育专业 13921906281(王老师)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 13773527766(杨老师)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15850663141(闫老师)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 15861358908(朱老师) 十三、本章程由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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