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普高类 | 中职类 | 合计 | |||
不限科类 | 电子信息类 | 智能制造类 | 计算机类 | 土木水利类 |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20 | 5 | 5 | 30 |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配电自动化) | 5 | 5 | 10 |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无人飞行巡检) | 15 | 15 | ||||
输配电工程技术 | 15 | 5 | 20 |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 10 | 5 | 5 | 20 | ||
供用电技术 | 30 | 15 | 45 | |||
水电站机电设备与自动化 | 5 | 5 | 10 | |||
工程造价 | 50 | 50 | ||||
合计 | 100 | 20 | 10 | 20 | 50 | 200 |
备注:
1. 除“工程造价”专业外,其他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色弱者慎报;
2. 学费57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人(6人间,带空调、独立卫浴、热水供应等);
3. 以上信息均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因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或其他原因退档产生的专业空缺计划,我校不再递补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拟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已投档考生,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4月13日12:00前至我校招生就业部现场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联系人:沈老师,联系方式:028-82614666)。
第十七条 所有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