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录取分数线(含2022-2023历年)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合肥师范学院2022-2024年对口招生录取分数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异议,还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2024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录取分数线
我校2024年对口招生录取总成绩控制线
二、2023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录取分数线
2023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招生专业 | 录取分数线 | 备注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607.2 | ||
市场营销 | 649 | ||
体育教育 | 田径 | 588.75 | 按专项综合分录取 |
篮球(男) | 578.09 | ||
乒乓球 | 578.25 | ||
体育舞蹈 | 603.86 | ||
武术套路 | 537.83 | ||
健美操 | 578.25 | ||
足球 | 601.5 | ||
羽毛球 | 616.13 | ||
重竞技 | 649.5 | ||
射箭 | 564.75 | ||
重竞技 | 648 | 按专项综合分限额录取 | |
足球 | 600.38 | ||
体育舞蹈 | 592.13 | ||
羽毛球 | 586.35 |
录取规则:
1、市场营销专业
对专业技能测试合格,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文化素质测试、专业理论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对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科排序:专业课、文化素质测试。专业课和文化素质测试分数都相同时,则按专业课的单项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项顺序:服装主题设计、服装结构制图、服装缝纫工艺。文化素质测试或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
对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按专项根据综合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分(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3×7.5+专业课成绩×0.7×7.5。
考生综合分(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科排序:专业课、文化素质测试,专业课和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都相同时,则按专业课成绩小数点后四位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其中符合免专业课的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以满分100分计入综合分(总分),按综合分(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所有专项按以下原则分配录取名额:如某一专项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录取计划15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49-140%时,按计划录取名额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39-130%(80%);129-120%(70%);119-100%(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如果某一专项录不满,剩余指标将划入所有专项中按综合分(总分)高低依次录取,但每一专项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项计划数的1.5倍。
三、2022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录取分数线
2022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录取分数线
招生专业 | 录取分数线 | 备注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605.25 | ||
酒店管理 | 661 | ||
生物技术 | 652 | ||
体育教育 | 田径 | 588 | 按专项录取 |
篮球(男) | 579.075(总分相同,专业课82.3分) | ||
乒乓球 | 566.2275 | ||
体育舞蹈 | 629.0625 | ||
武术套路 | 618.9 | ||
健美操 | 537.1875 | ||
体能训练 | 足球 | 598.95 | 按专项录取 |
羽毛球 | 652.8 | ||
技巧 | 624 | ||
重竞技 | 636 | ||
射箭 | 557.25 | ||
足球 | 584.7 | 按综合分限额录取 | |
羽毛球 | 611.7 | ||
重竞技 | 633 |
录取细则:
1、酒店管理、生物技术专业:
对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150分及以上,文化课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文化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测试。文化课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对专业课总分达到270分及以上,文化课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科排序:专业课、文化课。专业课和文化课分数都相同时,则按专业课的单项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项顺序:服装结构制图、服装主题设计。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育教育、体能训练专业
对专业课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文化课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分(总分)按专项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分(总分)=文化课成绩÷3×0.3×7.5+专业课成绩×0.7×7.5。
考生综合分(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科排序:专业课、文化课,专业课和文化课都相同时,则按专业课成绩小数点后四位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其中符合专业课考试免测的考生,专业课成绩以满分100分计入综合分(总分),按综合分(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所有专项按以下原则分配录取名额:如某一专项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录取计划15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49-140%时,按计划录取名额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39-130%(80%);129-120%(70%);119-100%(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如果某一专项录不满,剩余指标将划入所有专项中按综合分(总分)高低依次录取,但每一专项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项计划数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