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黄海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青岛黄海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黄海学院2024年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青岛黄海学院2024年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保证青岛黄海学院2024年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8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黄海学院2024年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黄海学院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黄海学院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黄海学院  学校代码:1332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145号 邮编:266427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立2024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青岛黄海学院监察处对2024年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24年专科普通类单独招生计划300人,退役军人类单独招生计划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流程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我校2024年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三条 报名流程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我校专科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参加我校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20日—2月23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选报“青岛黄海学院”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退役军人考生报考不受春季高考专业类别限制。每名考生可填报1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报名参加我校2024年专科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学校。
    3.参加我校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含退役军人考生)须于2024年2月24日—2月27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qdhhc.edu.cn) 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第六章  考试工作
    第十四条 专科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办法
    我校2024年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1.文化素质考试。我校专科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1日—3月3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请考生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
    2.专业技能测试。报考我校2024年专科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我校认可测试成绩并按照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3.参加我校2024年专科单独考试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具体测试或面试时间、测试或面试内容等请考生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五条 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办法
    我校2024年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1日—3月3日,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准考证打印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内容、标准、形式与办法请考生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七章  录取规则及计划调整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2024年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参加我校专科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由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考生只参加其中一项者不予录取。
    参加我校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构成,考生只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或面试其中一项者不予录取。
    参加专科单独考试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由学校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控制线不低于素质测试或面试总成绩的50%,低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2024年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在录取过程中因报考生源不足未满额的专业,学校及时将其招生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专业。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十九条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且符合调剂条件,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录取,直至录取满额。对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又不服从调剂或不符合专业特定要求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将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照要求于2024年4月8日前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条 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对所有通过2024年专科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军人考生)进行全日制培养,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规定学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青岛黄海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报名参加我校2024年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军人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六条 凡被我校2024年专科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放弃我校录取资格,也不能再参加后续的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七条 我校2024年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报考体检条件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女生:身高162CM--174CM  体重(kg)=(身高-105)*0.92(正负10%范围内);男生:身高172CM--184CM  体重(kg)=(身高-100)*0.90(正负10%范围内)。
    2.身体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处无明显疤痕,耳廓形态角度正常,无纹身,无明显内外八字。
    3.无色盲、色弱、内外斜视,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4.8及以上。
    4.考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无肾炎、皮肤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第二十八条 为充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考生或家长对我校2024年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录取等有异议,可向青岛黄海学院监察处申诉。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和个人办理2024年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黄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校外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政策法规或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教育部门或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青岛黄海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电话:0532-83175111  83175345
    咨询服务邮箱:hhxy1996@163.com
    监督申诉电话:0532-83175838
    监督申诉邮箱:jcc@qdhh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qdhh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qdhh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