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音乐统考包含哪些专业
湖南音乐统考包含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专业,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统考包含的专业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本科招生专业与全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试行)
序号 | 统考科类 | 对应招生专业 | 统考科目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1 | 音乐类 | 130201 | 音乐表演 | 音乐表演:乐理,听写,视唱,器乐或声乐 |
130209 | 流行音乐 | |||
130202 | 音乐学 | 高校可根据本校人才培养需要,从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中自主选择统考对应科目 |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音乐教育: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和声乐(器乐、声乐科目设主、副项,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主、副项安排) | ||
130210 | 音乐治疗 | |||
130212 | 音乐教育 | |||
130308 | 录音艺术 | |||
注:1.专业名称后标记“△”的,相关招生高校可以对应该专业所在的统考科类,也可以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2. 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戏曲类专业,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采用省际联考或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 | ||||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