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南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海南医科大学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提示:我校医学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各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不招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医疗业务的考生不宜填医学类专业。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一条 学校康复治疗学(中外合作办学)、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医学影像技术(中外合作办学)3个专业均为全英文教学,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及以上。其他专业录取时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
    第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三条 录取过程中,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具体如下:
    (一)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投档分数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高考改革所在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时,新高考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政策允许专业组内调剂的,在专业组内随机调剂至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随机调剂至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原则上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内蒙古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原则上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考生,且志愿优先。考生录取入校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