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青海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青海大学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九条 青海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录取,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学校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第十一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有投档校验位的省区含投档校验位)作为主要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录取排位(或投档排位)规则,则按该省排位规则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无相关排位规则,或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则无法确定考生排位,则按以下单科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实行文理分科省份的单科顺序: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高考改革省份的单科顺序为: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
    第十三条 在调档和专业分配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四条 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1. 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男生。
    2. 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只招收民族语言(藏语)考生;学校公共外语课仅具备开设大学英语和大学日语课程相关条件,请其他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3. 国家贫困专项计划、地方贫困专项计划及青海省省内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2023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4. 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按照青海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计划执行,其中各专业20%的计划用于退役军人专项计划,退役军人免试文化课,按照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和专业课测试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5.各招生专业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五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年至两年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将结合本人在校学习成绩及专业志愿,按照各院系大类分流办法,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