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青海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青海理工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五条 采用“3+1+2”或“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学校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已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第十六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第十七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有投档校验位的省区含投档校验位)作为主要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在调档和专业分配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录取排位(或投档排位)规则,则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排位规则择优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相关排位规则,或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则无法确定考生排位,则按以下单科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实行文理分科省份的单科顺序: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实行“3+3”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第一高分选考科目、第二高分选考科目、第三高分选考科目;实行“3+1+2”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
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