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录取批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依次进行。录取结果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五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限定选考科目范围。
    第十六条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须改学我院公共外语(英语)。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我院不进行艺术类专业测试,各专业认可省艺术类统考、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成绩。普通类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戏曲表演专业录取时按行当分列招生计划;戏曲音乐专业录取时按乐器分列招生计划。戏曲表演、戏曲音乐专业的招考方向:京剧。
    第十九条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舞蹈表演,实行平行志愿,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业相应类别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应子科类山东省2024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山东省统考专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比例要求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确定。综合成绩中,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50%。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第二十条 戏曲表演、戏曲音乐,不实行平行志愿,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相应类别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联考成绩合格,按照省际联考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据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春季高考录取原则:按照专业类别对同批志愿进档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