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疆和田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4和新疆和田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当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确定的平行投档成绩排序规则执行;没有规定的省、市、区,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科目成绩排序,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综、语文科目成绩排序。优先录取科目成绩排序在前者。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2.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加分);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相应艺术类专业或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并合格。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文理兼收,分数优先。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加分)的进档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计算公式为准。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文理兼收,分数优先。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加分)的进档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执行,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分数和空缺专业代码依次调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或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