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志愿是什么模式 院校专业组还是专业+院校


    
    天津高考志愿是院校专业组模式,一个院校若干个要求相同的专业组成一个院校专业组,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单元,调剂也在组内进行。
    录取
    1.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各高校在津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高校在津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和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和提前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其中,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和提前本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和提前高职(专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
    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为招收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或专业;提前本科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A阶段为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经教育部和我市批准的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以及特殊高校(专业)等;B阶段为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高校(专业)。普通本科批次 A阶段为公办本科高校及经批准在本批次录取的高校,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为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为招收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为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高职(专科)批次为其他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
    3.各批次均实行“院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普通类本科院校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普通类高职院校原则上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艺术类及体育类各批次,原则上均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对于有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的本科院校,可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
    4.艺术类本科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市级统考类专业,体育类本科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B 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普通类本科批次(含A、B阶段)、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办法;提前本科批次中的其他院校志愿,以及普通本科批次中的特殊类型考生志愿,根据院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院校(专业组);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当若干名普通类考生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含政策照顾)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三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全部相同者同时投档。
    顺序志愿投档规则:第一志愿录取时,计算机系统先依次检索各个招生院校的一志愿生源,将选报同一招生院校的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如果招生院校在第一志愿录取时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以招收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二志愿投档规则与第一志愿相同。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1.录取批次
    天津市高校招生录取共分为五个批次,依次为: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提前本科批次和普通本科批次,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普通高职(专科)批次,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分别按照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应的招生办法实施录取。
    2.志愿设置
    (1)艺术类本科批次分为校考(含戏曲类省际联考)和统考两个阶段。艺术类本科校考阶段实行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细分为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类(音乐教育)、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等类别方向,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方向进行填报,每个专业类别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别设置10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体育类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10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符合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10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批次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提前本科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
    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中招收飞行员院校志愿单独设置,仅限军队招飞定选合格和民航招飞体检合格的考生填报,军队招收飞行员院校实行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民航招收飞行员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中其他院校实行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提前本科批次B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设置5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B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仅限具有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高中三年学籍和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前的农村户籍,并且在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报名参加2024年我市普通高考的考生填报。
    提前本科批次中的军队院校,在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录取新生。招生专业在体检标准、分数要求等方面有所不同,考生报考时须注意区别。
    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公安类院校以及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因需要提前进行体检、政治考察,须与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同时填报,设置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3)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志愿前,单独设置“特殊类型考生志愿”,由已参加本科批次A阶段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4)普通本科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实行平行志愿,设置50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25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25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原则上按照余缺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25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5)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分为戏曲类省际联考和统考两个阶段。戏曲类省际联考阶段实行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高职(专科)统考阶段细分为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类(音乐教育)、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等类别方向,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方向进行填报,每个专业类别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别设置1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3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6)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分为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置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2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原则上按照余缺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1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