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工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天津工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设计学类、表演类、动画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省统考成绩,按我校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遵照2024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专业、动画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我校在各省(区、市)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对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使用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
    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以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统一按满分750分、省统考成绩统一按满分300分折算  ;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注:动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有动画专业志愿。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按各省(区、市)确定的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