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华南农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华南农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文科类或历史类、理科类或物理类),艺体类(含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表演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只招声乐方向和钢琴方向)、表演专业使用术科省级统(联)考成绩,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无艺术类综合分排位的省(区、市),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分专业录取;艺术类综合分相同时,按术科统(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艺术类综合分的计算办法:①如该省(区、市)投档使用艺术类综合分进行投档,则我校艺术类综合分为该省投档使用的艺术类综合分;②如该省(区、市)投档时无艺术类综合分,则我校录取时使用的艺术类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高考文化课满分/术科省统考满分)×术科省统考成绩×50%。
    表演专业,要求考生高考体检身高:女1.65m以上(含1.65m),男1.78m以上(含1.78m),高考体检身高不符合条件,将退档不予录取。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招[2023]1号)文件要求,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