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疆高职单招考试时间
2023年新疆高职单招考试时间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考试
高职单招实行“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线上或线下面试等方式,由院校自主命题并自行组织。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面试为主,面试时间为4月9日至12 日,具体面试时间以报考院校通知时间为准。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1)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
(2)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
(4)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由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三)考试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试题标准要统一,评分标准要统一,合分标准和流程要统一;面试专家要统一培训,在考前熟悉并掌握评分标准,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相关要求,按照面试领导小组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所有工作人员在考试全程禁止携带手机,不得擅离职守;每组面试专家不得少于3人,相互之间不得讨论打分情况,须独立给分;涉考人员不得对工作场所、考生、考务材料、工作证件、考试用具等拍照或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发布与考试工作有关的信息、图片、言论;考生所有考试成绩数据和记录材料应由专人负责,存放在保密室内,严防涂改或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发生,须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理。
二、录取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招生院校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不得限制考生单科分数。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型院校。
(二)录取规则
各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中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是否录取考生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院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并负责对报考本校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各招生院校不得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院校执行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须在院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院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考生需于4月22日10时至24日18时,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后的名单为招生院校最终录取名单。
(四)相关事项
2023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