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沈阳师范大学体育类招生简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2022年沈阳师范大学体育类招生简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项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考试安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运动训练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己任,热爱体育事业,适应社会体育发展需求,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健全人格、良好的体育职业道德及素养,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专项运动的教学、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能够胜任学校专项运动队、体育俱乐部、基础教育的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运动训练学、运动心理学、运动选材学、运动竞赛学、运动训练管理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专项理论与实践等。学制 4 年允许 3-6 年毕业,修满学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各级各类体育专业学校、体育管理部门,从事运动训练专项教学与训练、俱乐部技能指导与各类赛事组织与裁判等工作。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要求,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扎实的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实践能力突出,较好的科学和文化素养,具备现代教育、健康理念,系统掌握专业教学、训练、竞赛和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较强的武术、养生、民俗民间体育基本技能和传播、推广、传承、创新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专业队、武校、中小学、俱乐部的教学或指导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武术学概论、民族传统体育概论、武术史、运动训练学、运动心理学、传统体育养生理论、中国武术导论、专项理论与实践等。学制 4 年允许 3-6 年毕业,修满学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管理部门,从事武术、散打教学与训练、技能指导和管理等工作。
    一、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1.符合 2022 年各省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我校招生项目之一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不得跨项目报考。证书审批截止日期为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
    3.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结果达不到所录取专业体检要求者,我校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注册报名流程
    1.注册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 12:00 至 3 月 7 日 12:00 前。
    2.报名时间:2022 年 3 月 1 日 12:00 至 3 月 10 日 12:00 前。
    3.注册报名网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 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
    四、专项考试
    2022 年 3 月 20 日至 5 月 10 日,各项目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为准。
    五、文化考试
    2022 年 4 月 16 日至 17 日,由各省级招考办组织文化考试。
    六、录取
    在文化成绩不低于 180 分,专业成绩不低于 40 分的基础上,我校划定文化和专业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专项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对具备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分别降低 50 分和 30 分录取。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七、保送录取运动员
    具备我校招生项目之一,且符合保送条件的运动员须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 [2021]208 号文件要求,履行保送运动员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相关手续。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 253 号,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024-86574436 86592067(传真)
    申诉电话:024-86592982
    网 址:http://zs.synu.edu.cn(沈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本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体育总局或教育部最新指示精神,按其执行。
    沈阳师范大学
    2022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