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高职单招考试时间


    2023内蒙古高职单招考试时间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考试与录取
    (一)招生院校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疫情防控最新政策,结合本地本校疫情防控实际,制定本校高职单招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并报自治区教育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隔离通道,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加强考试招生场所的清洁消毒,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招生院校首次高职单招考试的时间,不得早于3月6日、不得晚于3月16日;二次征集志愿考生的考试时间,不得晚于4月12日。各招生院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线上考试等非现场方式开展高职单招工作;要总结线上考试经验,提早谋划疫情防控新政策下的线上考试,进一步完善线上考试工作方案。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组织管理,按规定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三)招生院校应于本校高职单招全部考试科目(项目)考试结束后7日内,通过网络平台上传考生成绩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四)“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分院校、分科类、专业考生成绩。考生答卷和相关考试记录等保存至考试成绩发布后1年,考试相关电子数据保存至考试成绩发布后4年。
    (五)招生院校按照已公布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不得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拟录取考生均须有相应考试科目(项目)的考试成绩。招生院校应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六)公示期结束后,招生院校按时上传参加首次网报志愿和二次征集志愿的拟录取考生名单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上传时间分别为4月1日前和4月26日前。
    (七)“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分院校、分科类、分专业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考试成绩和录取专业等。
    二、工作要求
    (一)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组织高职单招的宣传、命题、组考、评卷、成绩公布、录取和接待考生来信来访等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严禁委托、雇用学校教师、在校大学生、其他相关人员等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严禁通过承诺不考试即可入学、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提前组织学生报到注册、降低录取标准等方式违规录取考生;严禁通过凭空编造考试成绩、伪造考生答卷或考试记录等方式违规违法录取考生。
    (三)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指导,充分尊重考生本人意愿。严禁教师包办考生报考手续,严禁教师有偿为高校组织生源,严禁误导或错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四)招生院校高职单招考生成绩上报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随机抽查相关院校考生原始答卷和考试工作记录等,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五)在高职单招期间,招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须按要求全程参与监督。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的考生、高校和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依纪、依规、依法追究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三、其他
    (一)经教育部批准在我区开展高职单招的区外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可使用报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他相关考试或考核按规定执行。
    (二)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